| 您现在的位置: lele99首页 > 谈情说爱 > 结婚手册(结婚指南_结婚登记) > 正文

 

 
 

 

要求结婚的没有证明怎么办?


 
 

    按照婚姻法规定,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时,必须持有其所在单位或村()民委员会出具的有关当事人出身年月、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,以便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当事人是否符合结婚的条件,确定是否予以办理结婚登记。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提供上述证明。如果当事人确实得不到上述证明,婚姻登记机关是否就一概不予受理呢?这要不同情况不同对待。首先我们必须查明当事人得不到证明的原因。若当事人双方均已符合法定结婚条件,而其所在单位或村( )民委员会,因其他原因干涉或阻挠他们的婚姻而不予出具证明的,当事人则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说明情况。婚姻登记机关应主动同有关单位联系,做好疏导工作。若疏导无效,当事人仍得不到结婚所需的证明时,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将调查和工作情况注明于《结婚申请书》中的提供件“栏内”,依法为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。

 

 
 

 
 
 
  一篇:涉外婚姻申请登记程序 下一篇:申请结婚一定要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登记吗  
     
  返回“结婚登记”目录 返回“乐乐久久”首页